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银川律师 > 曹全聪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违约一方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15 浏览量:0

导读:

违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当事人要依法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其行使权利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即一年。

  一、违约一方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有法定情形违约一方是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但是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解除合同的期限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是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适用除斥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解除权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在哪

  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从行使方式来看,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应当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而解除权的行使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如果是协议解除,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而不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4.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法律快车提醒您,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曹全聪律师

曹全聪律师

服务地区: 宁夏-银川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

136-3958-288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