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滨律师

郑学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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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如何判断感情破裂?以及孩子抚养问题?

来源:郑学滨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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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生女又谁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子女的抚养费应当如何负担?



〖案件基本信息和基本案情 



20018月原告艾国文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时与被告梁陆霞相识确立了恋爱关系。2003年初,原告在临湘市定湖镇为被告办理了身份证。同年225日,原被告自愿在湖南省临湘市定湖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同年62日生育一女孩,取名艾雨,现随艾国文生活。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以及债权债务。20093月被告梁陆霞回到老家四川省射洪县金花镇生活。2009121日,被告梁陆霞在没有与艾国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用其原在老家的身份信息与本县居民白洪成自愿到射洪县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结婚,并与白洪成同居生活至今,被告梁陆霞目前已怀有身孕。



200961日,艾国文向临湘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梁陆霞离婚。2009716日临湘市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处理在审理该案过程中,201017日,艾国文申请撤回对梁陆霞的离婚诉讼。2010119日艾国文向四川省射洪县公安局金华派出所报案称梁陆霞重婚,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并将梁陆霞重婚一案移送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2010413日,射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检察机关的控诉,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以被告人梁陆霞犯重婚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两年。艾国文于同日向射洪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与被告梁陆霞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梁陆霞负担抚养费。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艾国文与梁陆霞离婚2、婚生女艾雨由艾国文抚养,由梁陆霞一次性付给艾国文子女抚养费1万元3、由梁陆霞一次性赔偿艾国文因其重婚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万元4、其他互补干涉。



〖郑学滨律师对本案评析 



被告梁陆霞经法院判决犯重婚罪,并且这种重婚行为给原告艾国文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原被告应当离婚。鉴于婚生女现随艾国文生活,且梁陆霞与白洪成同居期间已经怀孕,因此婚生女随艾国文抚养更为适宜,其要求梁陆霞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在当前人口流动频繁的社会背景下,很多青年离开自己的故土,相聚在异乡。陌生的环境使他们心灵深处产生孤寂和落寞感,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层出不穷。此外,加上法律意识淡漠,相识容易相守难,他乡的风俗、人情、语言的差异造成彼此的隔阂,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隔阂像种子一样萌发和成长,最后到了崩溃的边缘。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大厦,在时间的考验下最终崩溃。缺乏婚姻法律知识的他们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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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郑学滨
  • 执业律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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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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