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交规3
来源:唐军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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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在道路上行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的特别通行权利。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19.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0.一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21.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一周期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2.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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