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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也能异地办?是的,有居住证就行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量:0

今年6月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地区支持“跨省通办”婚姻登记,简单来说就是,不回老家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民办发〔2023〕6号)内容:


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就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在外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

协议离婚可以跨省通办,那么诉讼离婚呢?其实是可以的,但是前提得符合一些条件,例如:至少一方在起诉地居住超过一年以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原则上,管辖法院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去原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被告。但是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前大部分还是会在一个城市生活的,所以想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当然,如果双方经常居住地不同,假如被告出现以下情况,原告还是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的:

①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②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③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④被告被监禁的;

⑤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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