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一,       一,拘传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由于该强制措施时间比较短,对于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等强制措施解除后再到婚姻

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拘传期间正好又是法院开庭时间,当事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近亲属或另一方将情况告知法院,让法院另择开庭时间。

二,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该强制措施由于对当事人的人身限制比较小,当事人的正常活动并不受限,因此,当事人一般可以正常进行离婚,当如果当事人需要离开执行机关限制的活动区域外办理相关手续的,则需要征的执行机关的同意方可进行。

三,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的情况: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当事人,非经执行机关同意,是不能离开指定的居所活动的。由于协议离婚必须由男女双方本人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基于人身活动受限,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协议离婚就会无法进行,但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

四,拘留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种强制措施下,当事人处于被羁押中,无法从事自己需要亲自参与的民事活动,因此不可能进行协议离婚,当事人需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起诉方式离婚。但同时,由于刑事拘留的期限不是很长(最多37天),当事人可以等拘留期满被释放后进行离婚。

五,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逮捕与拘留期间的人身强制同等,因此,处该期间的当事人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起诉方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