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胜诉,律师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章林喜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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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胜诉,律师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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