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来源:熊克珍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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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尊敬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您好!
在您百忙中,打扰您。我是平顶山市应国律师事务所熊克珍律师,执业证号:14104200811300190,所址市博泰宾馆16楼。我受所里指派,齐XX的委托,代理关于齐XX社保被顶替,您局错误登记,要求更正。如您局能在七天内解决,本代理人就不必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河南应国律师事务所
熊克珍13733779916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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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克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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