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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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婚前个人按揭买房 离婚时归个人

来源:钱徐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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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张xx辛辛苦苦积攒了多年工资,再东挪西凑拿出20万元交了首付,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后与李xx结了婚。两年后,两人闹离婚,这房子,李xx能分吗?

《解释》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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