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马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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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回应男孩性侵抛尸11岁女童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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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回应男孩性侵抛尸11岁女童#
在最是至真至纯的年纪里,14岁男孩居然做出如此惨绝人寰的事。尽管他还是个14岁的青葱少年,面对自己造成的祸果,这次怕是难逃法律的惩戒了。

 
近日,湖南常宁,网传11岁女童因口角遭邻居家男孩性侵杀害被抛尸湘江边。女童母亲称,有村民反映邻居家男孩深夜拖了个行李袋到湘江边。女童家人报警并在江边发现了袋子,里面有孩子遗体,警方到场后控制了男孩。女童母亲称,孩子疑似被性侵,下体没有穿裤子。8月6日,万松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男孩确已被警方控制,年龄未满14岁。男孩父母是事实婚姻,几年前分开,男孩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根据《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过上述法律我们可知,这位14岁少年已经属于需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年龄了。再者,这位少年对女童作出的奸淫、杀害行为,触犯了上述应负刑事责任年龄段条款所列举的故意杀人、强奸两个行为,大概率会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定罪,甚至数罪并罚。

 
在最稚嫩的年纪里,女童的死于非命,我们与她的父母都难以释怀。但我们很难护士作案少年的家庭状况,作案少年长期由家中外公外婆抚养,属于典型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角色常常缺位,作为孩子第一本书的父母难以给孩子言传身教那般的教育,忽视孩子的心灵健康,没有及时抚慰孩子的心灵健康,导致某些留守儿童走上了迷途……

 
我希望,社会能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父母能更多关注自己孩子的心灵健康,承担起父母应有的责任,让每一个孩子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中快乐成长,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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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马俊哲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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