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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遗嘱你就一定能继承遗产吗?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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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留有遗嘱你就一定能继承遗产吗?

您是不是认为家里老人去世给您留有遗嘱,把财产都给了您,您就一定能实现继承遗产的目的呢?我告诉你,这可不一定在现实生活中,这可能是人们最大的误区。以为拿到了遗嘱就稳操胜券了。但在司法事件中,您持有遗嘱,要求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要想让法院认可遗嘱的效力,您还要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什么意思呢?如果因为继承引起争议,而对方又不承认遗嘱的真实性,您就必须证明您手中的遗嘱是真实的,否则法院恐怕不会认可遗嘱的效力。您的请求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建议立遗嘱时,一定要找见证人在场见证或者对立遗嘱的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这样就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其次,要想没有后患,没有争议,最好的办法是把遗嘱进行公证。公证行为能够很好的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因此,如果财产数额巨大,继承人人数不止一人时,这个事情一定要引起人的重视,否则就可能在各方争夺遗产的过程中出现变数。你了解了吗?

 

【法律解释】

一、遗嘱的形式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存在多份遗嘱时原则上以最后一份遗嘱效力最高。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余4种形式的遗嘱必须要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1134条、1135条、1136条、1137条、1138条、1139条、1140条、1142条。

 

二、遗嘱的效力

 

1、适用遗嘱继承的前提是存在有效遗嘱。为了保证某个子女能够继承特定的遗产,首先,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老人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第二,老人意思表示真实,像受欺诈、胁迫、伪造笔迹所立的遗嘱便不符合条件。第三,内容合法。老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集体的财产。第四,形式符合规定,如具备一定人数的见证人等。

 

2、当老人想要改变、撤回遗嘱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第一种情况,老人立了两份遗嘱,遗嘱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一份遗嘱内容为准。如本来立自书遗嘱想把房子给儿子,后面又进行公证遗嘱,把房子给了女儿。那么老人去世后房子归女儿所有。第二种情况,老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反。比如老人想把房子给儿子,后来又把房子卖给第三人。这种情况下,视为老人撤回了自己所立的遗嘱。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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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马俊哲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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