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马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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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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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跟谁生活,孩子有发言权吗?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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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跟谁生活,孩子有发言权吗?

【案情】

狗蛋翠花婚后育有女儿小芬。夫妇二人因感情不和,时常闹得鸡犬不宁。最终,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时小芬十四岁,在法官征求其意见时,小芬表示跟谁生活都可以。考虑到翠花更具抚养意愿和条件,法院最终判决小芬由母亲抚养。长期随父亲生活…… 离婚后的头半年,小芬跟随母亲翠花共同生活。但翠花脾气暴躁,常因一点小事,便对小芬非打即骂。小芬异常痛苦,小芬便去找父亲狗蛋诉苦。狗蛋让小芬在自己家住下,和自己一起生活。此后两年间,小芬实际跟随父亲共同生活。抚养权能否变更……在此期间,翠花数次前往狗蛋家要求小芬回家和自己生活。见小芬不答应,翠花竟多次前往小芬学校其进行围堵谩骂。无奈之下,狗蛋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对小芬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小芬也向法院表达了 跟随父亲共同生活的意愿。

【律师说法】

本案中,小芬在父母离婚时判决由母亲翠花抚养,但此后翠花的不当行为严重影响小芬的身心健康。父亲狗蛋主张变更小芬的抚养权,小芬也表示愿意跟随狗蛋共同生活,狗蛋又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此外,小芬实际上一直是随父亲狗蛋共同生活,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故将小芬变更为由狗蛋抚养更加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对于子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结合当地实际平均生活水平,酌情支持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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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俊哲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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