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立权律师

颜立权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法定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护理假

来源:颜立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22
人浏览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163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条例》中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此外,还明确了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

法定假日不计入

婚假产假护理假

《条例》规定:“前两款规定(即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这四种情形

可生育“三孩”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了四种情况可以生育“三孩”,即: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符合上述三种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热点问答

问:产假、婚假、男方护理假遇到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日是否顺延?

答:可以顺延,但是当中的双休日不补。

问:错过的假期能不能补?

答:对于晚婚的人群来说,福利没变,还是13天。但江苏“非晚婚”人群,婚假将由原先的3天增加10天,也就是享受13天的假期。不过,今年已经休过婚假的就不补了。对于产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还在产假当中的,可以接着再休30天;同样,配偶的护理假也可以补休,已经休过10天的,可以再补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护理假,可以补休15天。

问:剖腹产增加的假期还有吗?

答:原来规定中的相关政策未作调整。也就是说,女职工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问:2016年1月1日以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答: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吗?

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老后按照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问: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要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答: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应当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交还的,证件失效,予以注销。自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还。



以上内容由颜立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颜立权律师咨询。
颜立权律师
颜立权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5383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19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颜立权
  • 执业律所: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42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