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依赖简介
来源:颜立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08
人浏览
1、医疗依赖的判定分为一般依赖和特殊依赖。
特殊依赖是指致残后必须终生接受特殊药物、特殊医疗设备或装置进行治疗者,如血液透析、人工呼吸机以及免疫抑制剂等的治疗;
一般医疗依赖是指致残后仍需接受长期或终生药物治疗者,如降压药、降糖药、抗凝剂以及抗癫痫药治疗等。
2、医疗依赖是指被鉴定人达到临床稳定状态,仍不能脱离治疗。
治疗终结是指被鉴定人损伤治疗后,已经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稳定状态。是否为治疗终结或医疗依赖,应当进行鉴定。
以上内容由颜立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颜立权律师咨询。
颜立权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5383人好评:9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