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君律师

华文君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珠海

擅长:婚姻家庭,综合,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长子拒绝赡养 辩称老父调戏儿媳

来源:华文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3
人浏览
 

因长子多年来未尽赡养义务,父亲老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按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儿子当庭辩称拒绝赡养是因父亲调戏儿媳,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酌定儿子仍须按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原告老王诉称,他与王某系父子关系,但王某多年来一直未对自己尽赡养义务。如今他已经年老,且体弱多病,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王某对此依然不管不问,所以他才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
  
  被告王某辩称,他和父亲老王本来关系还不错。但没想到,父亲老不正经,十多年前,父亲趁他不在家之时,偷看他妻子洗澡,甚至对她动手动脚,双方为此闹翻。他与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外出打工,后经两年时间才返回老家。他认为,老王的所作所为使双方恩断义绝,形同陌路,因此,他不应承担对老王的赡养义务。
  
  庭审中,对所谓调戏儿媳一事,老王矢口否认,王某也未提出证据证明。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的答辩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老王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的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法院最终参照双方的收入情况及当地生活水平,依法判令王某每月给付老王抚养费400元。
  
  宣判后,承办法官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此项法定义务,并不因父母存在过错行为而免除。因此,即使王某主张的抗辩事实存在,仍要承担对老王的赡养义务。

以上内容由华文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华文君律师咨询。
华文君律师
华文君律师
帮助过 5329人好评:3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珠海市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华文君
  • 执业律所:广东益诺众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4*********78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珠海
  • 地  址:
    珠海市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