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海峰律师

靳海峰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

“填问卷”经历泄露了高考生信息?

来源:靳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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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成绩已经公布,正当考生们为能不能考上心中理想的院校而心焦时,总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影响着他们心情,“考得怎么样,录取了吗?来我们学校吧……”不少考生向记者反映,经常接到此类电话,可是对方如何准确“定位”考生的家庭电话呢?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考生信息”成了不少人敛财的工具。

  考生信息成“紧俏商品”

  “骚扰电话”让人厌烦,一些家长还在纳闷这些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原来,随着高考的结束,考生们个人信息早成为了市场上的“紧俏商品”。网上随意一搜,考生个人信息在网上已经开始了公开叫卖,其中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联系地址,甚至还有考生父母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您还在为找不到客户资源而烦恼吗?您还在‘地毯式’地寻找客户吗?如果您拥有了这些学生名录,让您足不出户,找到学生,实现合作。”一家出售考生信息的网站上明目张胆地打着这样的广告。如此的不避讳,让人看着都有些心惊,再往下看更加令人咋舌,“此《学生名录》包含全国各地区(省、市、县)大量学生的联系方式,详细地记录了家庭住址、姓名、家长电话、高考号、入学时间、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让您直接找到学生和家长。”并且“销售方”还承诺,联系方式的准确率约92%。准确率低于90%可全额退款。
  如此的“售后服务”让购买者无法抗拒,为了避免购买者不会“使用”这些信息,网站上还提供了信息的“使用”方法:精确找到学生和家长,与他们实现直接“推销”与“合作”。

  提到“真实度”很自信

  通过网站上面留下的联系方式:QQ号,记者以购买者的身份加了这个网名为“金牌数据营销”为QQ好友,并与其交谈了起来。记者开门见山,直接问其有没有辽宁省的考生信息,“卖方”也不拐弯抹角,干脆地说回答,有!并表示,沈阳、大连信息量较大,沈阳市11830条,大连为10817条,要是两家一起买的话就1000元钱,其他城市看考生信息量确定价钱,如果“打包”购买还可以“享受”优惠。当记者表示想要沈阳的信息时,“卖家”开出了600元的价格,在讨价还价后,以500元“成交”。
  当记者对这些信息的真实度提出质疑时,对方告诉记者,可以先买一部分试一下,最低100元钱,“100块钱我也不能骗你,没有必要,以后‘生意’还得做呢。”“卖方”表示可以先给记者发来几个考生的信息一验真伪。“卖方”直接给记者发送了3个考生的信息,里面包含了校名、学生姓名、居民身份证、家庭住址、班级、专业、学生手机、家长姓名、电话等信息。全部都来自沈阳某知名中学。
  据了解,这些考生信息的“买家”有民办高校、复读机构、招生代理等,通过信息直接与考生和家长取得联系,达成“合作”的目的,而且一些不法分子也打起了这些考生信息的主意,他们通过考生信息实施诈骗。

  信息来源“道道”多

  销售者自然也得有“进货”渠道,那么,这些信息究竟是怎么泄露出来的呢?他们是如何获取到如此详细并且准确的信息呢?
  记者十分“诚恳”的与“卖家”聊了很长时间,终于取得了卖家的信任,在“闲聊”中,“卖家”告诉记者,这些信息并非他们自己弄到的,而是从网络黑客或者是民办培训机构手中买回来的。据他介绍,他们只要支付给网络黑客一部分“定金”,黑客们就可以破解一个市的考生信息。这些网络黑客侵入学校或其他民办高校的学生数据库,窃取数据,自己使用或转手倒卖,但是这类的信息来源有时并不可靠,黑客们往往连他们也“忽悠”。最为“妥当”的进货渠道则是从一些民办培训机构直接获取。市面上的一些民办培训机构打着对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的旗号,借机收集学生信息,一方面方便自己,另外一方面也可转手赚钱。
  上了考生名录的考生小刘告诉记者,自己确实参加了一些补习班,可是这些详细的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他自己也弄不太清。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考生信息,招生部门都有严格的规定,凡是涉及到考生信息,都要有批准才能查看,如果某个部门要查看某个考生的信息,经批准后只能调出这个考生的信息,且不能拿走。一旦查出有相关部门或个人违规,将追究相应责任。

  律师解读

  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针对这种不法现象,记者采访了辽宁凯临律师事务所的靳海峰律师。靳海峰表示,出售考生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姓名、手机号、电话、家庭住址等都属于个人隐私,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公民隐私,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该侵权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会涉嫌刑事犯罪,侵权行为人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应该面临严厉的刑罚惩罚。买卖信息双方都会受到严惩。对于贩卖考生信息的行为,涉嫌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买信息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靳海峰指出,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七)》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靳海峰解释,上述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容易获得公民的个人信息,因此法律规定这些人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这些人泄露公民信息并且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理解,刑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不利于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掌握尺度。但是这种大批量出售考生个人信息且涉及面广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靳海峰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如果接到骚扰电话可以向警方举报,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提供重要线索。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对个人信息给予足够的保护,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泄露风险。比如,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不要随意丢弃,最好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再复印无效”字样,这样可防范复印件被盗用。

  相关案例>>>

  上海数百家长接到“孩子车祸”电话

  冒充校方以学生遭遇车祸等意外为名,让家长将钱汇到某一账户实施诈骗。老骗术“重出江湖”骗倒不少家长。上海就出现了一系列受骗案件,接到诈骗电话的家长达数百人之多。
  “我们学校一名高三老师,一上午接到9个家长的电话,都是核实孩子是否出事的。”上海市一所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负责人说道。连日来,这类电话诈骗事件在高三家长当中频发,对方都是以校方教导处或班主任等名义,声称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遭遇车祸等意外情况,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让家长及时将钱汇到某一指定账户。“我们学校有一名高三家长,在第二次接到诈骗电话后,被骗走了3000元。”一名老师说。
  数百名家长接到此类诈骗电话,虽然大多家长会先向校方进行详细核实,但仍有个别家长上当受骗,涉及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案值达到5万元。

  本报提醒>>>

  选择之前仔细考察学校

  如果考生信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考生很可能会面临招生陷阱。
  据了解,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招生陷阱主要就是,一些教育机构夸大事实误导家长和学生,更有甚者有部分学校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却大肆招生敛财。面对类似陷阱考生就要十分注意,在选择教育机构时,要认真审查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项许可证,招生资格和学历是否得到国家承认,在报名之前,学生和家长最好先实地考察学校的办学条件、设施和教学质量,如发现“分校”的字样学校,先与“总校”取得联系,不要轻易报名。最后在交费时,要向学校索取正式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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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靳海峰
  • 执业律所:辽宁讯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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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2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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