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发生争议,责任谁承担?
来源:黄兰根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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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点评』不具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发生争议,责任谁承担?
【提问】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责任由谁承担呢?
【分析】
据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主要包括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这三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劳动合同法》也明确将非法用工关系纳入该法的调整范围。
因此,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或者无力承担责任时,出资人应当向劳动者承担相应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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