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的风险
一,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认定本罪的关键
1、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已取得公司登记。公司登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志。虚报注册资本罪不存在未遂。
2、 虚报注册资本罪中“公司”的范围界定?
为登记成立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才能构成犯罪。 本罪指的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 什么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用其他欺诈手段
A,证明文件。在申请公司登记时,申请人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主要指“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能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一般指验资、验证、评估等有关的文书、文字材料。如:公司法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或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文件。比如刚才案例中提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证明文件。
B,其他欺欺诈。 是指利用“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以外的其他方法虚报注册资本
三,构成本罪立案标准。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