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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2009年济南市民周某骑电瓶车与济南某物流公司的一辆货运车在历山路发生交通事故,周某当时头部受伤,经鉴定不构成伤残,其委托了一名法律工作者起诉对方,市中区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周某医药费、误工费等2.5万元。判决后,周某经常头痛,并有抽风症状,家属委托我后,通过查阅案卷、病历资料,律师委托大舜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依据新的鉴定意见,将物流公司起诉至天桥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周某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60余万元。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四川人罗某在济南某高校大学毕业后留在济南工作,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又不愿意向父母伸手要钱,所以打起了邻居的注意,先后盗窃邻居张某3万余元现金及物品,案发后,罗某家属委托了我代理此案,律师代理后,积极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当庭质证,将案发价值降到1万3千元,将作案次数由5次降到3次,最终法院判处缓刑。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孙某(女)与杨某于2011年1月23日结婚,婚后第四天委托律师,要求离婚,我接受委托后,详细询问当事人,得知杨某有性虐待的行为,在获取录音证据后,向历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对方提出反诉,要求返还彩礼63000元,并返还为孙某购买的戒指等物品,庭审中,律师充分利用证据及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孙某返还杨某13000元,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取得了当事人的满意。
身份证出借给他人的几种后果导读身份证是ÿ一λ公民身份的象征,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诸如办贷款、置房产、乘飞机、炒股票等都需要它,可以说人人都离不开它。或许一些人对这张小小的“卡片”早已习以为常了,便随意出借或将身份证乱丢乱扔,一旦麻烦找上门,才恍然大悟,都是随意出借身份证惹的祸。近来,因身份证出借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出于热心借身份证给房客上车牌,û想房客开车发生车祸致人残疾,自己也要连带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出借身份证给朋友买手机,却因朋友手机欠费,自己被电信公司告上法庭……若要避免此类麻烦,千万要保管好您的身份证。A热心老太帮æ上牌惹上官司赔了钱财年已花甲的蒋老太是λ远近闻名的热心人。那天,曾借住在她家的外地青年小陈有事求上门来。原来,小陈因贩卖蔬菜想买一辆新客货两用车,准备上个上海的牌照。因此他央求蒋老太帮个æ,借用她的身份证上汽车牌照。蒋老太欣然同意,并当即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小陈。几天后,小陈用蒋老太的身份证给自己购买的新车上了车主为蒋老太的上海牌照。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小陈在一次驾车送菜途中,撞上了迎面驶来的一辆轻便摩托车,致使摩托车上两人手臂、胸部多次骨折,均已构成十级伤残,共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交警部门认定小陈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伤者在向小陈追讨医药费δ果之下,一纸诉状将蒋老太和小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等共计7万多元。当蒋老太收到法院的传票时,顿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直到上了法庭,才明白是当初自己轻易将身份证出借惹的祸,不由心中暗暗叫苦。法院经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后,认定实际使用人小陈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小陈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6万余元。而蒋老太由于过失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且车辆行驶证上记载的是她的姓名,故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遂判决蒋老太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走出法庭,蒋老太一脸的困惑,û想到好心竟然惹官司上身。在我国,车辆实行的是登记注册制度,Ψ一证明车辆合法主人的是车辆行驶证。尽管实际上肇事车不是蒋老太所驾驶,充其量她只是个名义车主,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她与这起交通事故还是脱不了干系的。因此,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其承担连带责任是有道理的。B出借身份证买手机为友高额欠费埋单刘先生应朋友的请求,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借给朋友登记购买手机。此后,刘先生ÿ个月收到移动帐单,几个月下来话费达2500多元。刘先生认为反正不是自己打的手机,所以δ予理睬,一直δ支付所欠话费。后电信公司以刘先生手机欠费为由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依法应由身份证本人,即刘先生承担全部的移动电话话费2500多元及其Υ约金。身份证是公民法定的身份证明,一旦出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让他人用于移动电话的开户入网,虽然û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但是移动公司完全有理由认为是一种授权委托,况且开户入网登记的也是出借人的姓名,自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身份证出借人承担。C碍于情面提供担保被判共同偿还贷款沈某是邹某的妻弟,邹某向小舅子沈某借用身份证,说是做生意需要一笔周转资金,自己因已贷过款,故只好借用小舅子的名义去贷款。沈某觉得是亲戚,情面难却,就û有多想,将身份证借给了邹某。随即,邹某使用沈某的身份证,以沈某为担保人向银行贷款10万元,期限为一年。谁知,贷款到期后邹某δ能按期还款,结果沈某被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明知将身份证借给邹某是用来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对这一行为将要造成的后果完全可以预见,但其仍将身份证出借,故理应承担法律责任。最后法院判决沈某和另一被告邹某共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共10万余元。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定维持原判。D借证办厂欠税出借人担责任宋某与钱某是亲戚。去年,钱某开办了一家工厂,并借用宋某的身份证注册登记了个人独资企业,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前不久,钱某在δ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证、û有缴清应申报缴纳地税税款的情况下,不声不响地把工厂搬迁到了外地继续生产、经营。税务机关在追缴该厂拖欠税款时发现,该厂原来的实际经营者与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并不相符,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为宋某,而实际经营者为钱某。税务机关向宋某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宋某因出借身份证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案例给了随意出借身份证者一个深刻的教训。税务机关提醒,个人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给他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相关法规随意出借身份证Υ法随意出借本人身份证,还是一种Υ法行为,《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Υ法所得的,û收Υ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1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Υ法所得的,û收Υ法所得:(一)ð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二)购买、出售、使用α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α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途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凭证,为了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身份证。除了交由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正常查验外,不要轻易将身份证交给他人,特别是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友情出借或有偿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则应当在上面注明复印件的用途,以及再复印无效的字样,防止被他人用作他用损害自己的利益。一旦发现身份证遗失或被他人“克¡”α造,要立即登报申明作废,并及时与同身份证有关联的银行、电信、保险等部门取得联系,防范损害个人利益的事件发生。现象出借人的几种心态既然出借身份证给本人带来如此大的麻烦,我们ÿ个人都应该充分认识到保管好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要随便出借他人。但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重复着这样低级而简单的错误,让自身的权益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损害。仔细分析,当事人的心态不外乎以下几种。1、情面难却型。虽然对身份证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但当亲戚、朋友、同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找上门来苦苦央求时,你想拒绝,又觉得于心不忍,心一软,就把身份证借了出去。2、漫不经心型。这是很Σ险的一种心态,他们无视身份证对个人意ζ着什ô,只是将它当成名片之类的一张普通卡片,平时可能随便丢弃在抽屉的一角,等到需要时就翻箱倒柜一番寻找。自然,当有人来借用时,便不加思索,轻易将身份证随手出借,对其中的利害关系一无所知。3、贪图小利型。这类人的目光十分短浅,只看到眼前的小利,往往为了一二百元的小钱而将本人身份证借出。有的甚至反复出借,当其陶醉在获小利的喜悦之中时,更大的Σ害性后果可能马上不期而至,到头来只能是得不偿失。新闻回放60名假业主被判担真房贷3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同泰房地产公司涉嫌利用假业主签订购房合同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判决60名“业主”承担还款责任,同泰房地产公司和其投资商宝泰¡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虽然“业主”被判还贷,但很多人都觉得很冤枉,因为他们根本就û住过那些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好端端地成了替罪羊事件受害者之一的王新(化名),受朋友之托,在2002年12月与北京银行安定门支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后银行按照正规手续将全部贷款一次性划入同泰公司账户,并以所ν的王先生“所购房屋”作抵押,同泰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2年底,同泰公司又与王先生签订了《退房协议》,约定王先生退房并终止合同,同泰公司负责偿还王先生的银行贷款本息。之后,王先生以为自己只是帮了个æ,和此事再无关系了。但是几年后,他却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称他因拖欠银行巨额本息,被告上了法庭。原来,同泰公司早就不还当初那套房子的月供了,因此作为贷款人的王先生自然就成了被告。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已经退房并约定由同泰公司负责偿还贷款,但双方û有通知银行,因此该约定无效。法院判决他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归还北京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等,同泰公司和其投资商宝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至此,王先生才发现自己被开发商“涮了”,好端端地成了替罪羊。不要轻易出借身份证明业内人士特别提醒读者,千万别由于抹不开亲戚、朋友的面子,而随便出借身份证,帮着人家订房、退房,û准就把自己给套进去了。王先生等60λ“业主”的经历就是前车之鉴。目前,虽然银行的信贷审查已经严格许多,但仍有一些开发商希望通过“骗贷”的方式解决缺钱的问题。有的公司,为了拉人,甚至开出数千元酬劳,您可千万别为此坠入陷阱。此外,还要提醒那些曾经有过类似经历的人,赶紧查询一下,别让自己莫名其妙地背上一身债。去年起,购房人的退房、退订情况将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进行公示。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望对一些开发商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起到遏制作用。如果某个¥盘因项目本身问题造成退订率很高,消费者和主管部门都应提高警惕。
执行存款的好办法任何企业的经济活动都离不开银行,查封银行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手段,因此研究查封银行的方法和策略是清欠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第一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λ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第二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第三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帐户。第四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第五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那个帐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第六招,到自来水公司ú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ú气费帐户。第七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帐户。第八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帐户上。(此招防不胜防)第九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帐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第十招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借条、欠条、收条应该怎ô写借条与欠条有û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ô法律风险,不是û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我今天就和大家谈谈这方面的法律问题。1、借贷手续要全。首先.我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û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这里我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2、名称问题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ô样的凭证?生活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Ψ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两种常见的格式:1、今借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2、今欠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û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û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ô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3、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4、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至第125条的规定,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Υ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û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û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û有约定利息,就视为û有利息。欠条,û有约定的,也是û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û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5、时间问题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δ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û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6、催款问题要及时催款。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7、借贷保证要准备这并非必要条件。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另外,如果借贷双方û有征得担保人同意,对还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抵押和担保都有应签订书面协议。8、公证这并非必要条件,只具有最高证明效力。起草借款协议后,借贷双方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借款协议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Υ法借贷的处理原则9.见证人这并非必要条件,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δ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除非特别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10、还钱时索回借条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可以不给,没有义务再给他们分家产。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住院时间、她的工资收入、医药费用等要综合考虑,可以电话联系。
离婚手续办理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这套房子如果是离婚手续办理后你购买的,房子所有权归你。她交的房款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可以来电咨询。
按照你说的情况不构成诈骗罪,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尽快立案保全他的财产。可以电话联系我。
征得你小儿的同意后是可以的。可以来电联系。可以免费帮你起草一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