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近十年来,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公司法、建筑等领域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房子的钱全部都是他出的吗?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呢?房子登记在你名下视为对你的赠与。 但是你男朋友用他的钱给你买的房子已经损害到无过错方配偶他老婆的权利,他老婆可以要求你返还的。至于拿回的是一半还是全部,法律上规范得很模糊,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个人觉得他老婆可以要回全部,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从上述法条得知,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除了存在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为有效外,其余的皆无效,无过错的一方配偶可以基于侵犯共同财产权要求你男朋友跟你返还赠予的全部财产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从法律角度: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要解除劳动关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给你发工资,你解除合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你不满六个月可以要求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没有支付两倍的工资。 超过的工资照算,当然你不能直接走掉
不一定暂时没工作就争不到抚养权 看有没有抚养能力:收入、离婚后居住条件、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 有没有能力抚养 法院也不会就以目前的状态认定 法院会考虑比较长远 法院要判给谁要考虑很多方面问题 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比较有利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意见,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双方都要求的话,法院主要考虑这几方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患病(严重)或其他不利子女身心健康情形,不宜随其生活 5、抚养条件相当,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外祝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抚养子女照顾。 10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