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晓磊律师:在读硕士,现为河北道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304200810166028。本律师有着祟高的理想,远大的抱负。自执业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工作着,而且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在工作中总结经验,不断的磨练自己,立志把自己锻炼、培养成一名出色的律师。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成、交通事故、建筑和房地产、保险等。诚实信用、优质高效、严谨自律是薛晓磊律师的职业理念。执业格言:责任心是对律师的最低要求,也是对律师最高的评价.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薛晓磊律师:在读硕士,现为河北道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304200810166028。本律师有着祟高的理想,远大的抱负。自执业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工作着,而且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在工作中总结经验,不断的磨练自己,立志把自己锻炼、培养成一名出色的律师。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成、交通事故、建筑和房地产、保险等。诚实信用、优质高效、严谨自律是薛晓磊律师的职业理念。执业格言:责任心是对律师的最低要求,也是对律师最高的评价.
2007年2007年2010年10000元。劳动合同履行至3月底,该药品公司忽然通知杨某提前一年解除合同,杨某问及解除合同的原因,药品公司一直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于是杨某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上述法律条文,杨某可以要求药品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也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要求药品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杨某在用人单位工作正好满两年,经济补偿金是2=20000元。赔偿金即为2=40000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伤者出现多等级伤残,应当如何计算他的残疾赔偿金呢?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却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对于多等级伤残的伤者,其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如下方式计算: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在上述公式中,C是指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Ct是指伤残赔偿总额;C1是指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Ih是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是指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也就是说,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括号中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综合指数。根据《伤残评定标准》3.6条的规定,这个公式中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分别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的取值范围为:0≤Ia≤10%。我们注意到《伤残评定标准》对于伤残赔偿指数有明确的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比例数值,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却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10%,三级9%,四级8%,五级7%,六级6%,七级5%,八级4%,九级3%,十级2%。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共导致刘某四处伤残,伤残等级分别为:4级、5级、6级、7级。其中,4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70%,其它5级、6级、7级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分别为7%、6%、5%。按照公式计算,刘某的伤残赔偿综合指数为70%+(7%+6%+5%)=70%+18%=88%,但是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不能超过10%。因此,刘某的伤残赔偿综合指数应为70%+10%=80%。
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二○○九年五月十九日报请的(2008)皖民申字第0440号《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少数人意见。此复。二OO九年十月二十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皖高法【2009】371号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通知各中级人民法院、县(区、市)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在审查申请再审人董家玲与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对如何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形成不同意见。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两种意见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20日以【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函答复我院。根据答复精神,对《条例》第二十二条中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应作广义的理解,即这里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人身伤亡而造成的损失,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希望在今后同类案件处理中贯彻执行上述答复精神,确保全省法院法律适用的统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九年十二月十日附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四条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第五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第六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一)移送管辖的;(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第十三条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第十四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第十五条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劳动法司法解释三,对位未缴纳社保且无法补缴社保导致享受不到退休养老待遇,要求加付未支付工资的赔偿金,用人单位未领取营业执照时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诉讼主体,下岗内退人员再就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劳动仲裁逾期未作裁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条件,劳动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的条件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可以寻找到后,将孩子要回来
可以先任定工伤,然后要求赔偿
如果属于你的房子,爷爷无权继承
可以要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需要根据死亡原因来判断
用户评价:谢谢 很好
用户评价:谢谢回答
用户评价:谢谢,我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