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擅长: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外省的李女士远嫁到山东济南,不料婚后其丈夫经常酒后对她施加家庭暴力,李女士实在难以忍受身心的痛苦,决意离婚,因其丈夫不同意协议离婚,李女士便找到我,委托我帮其进行诉讼离婚。接受委托后,我帮她准备立案工作的同时,让女士收集了其丈夫对其进行家庭暴力的证据,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话,另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必须判决准予离婚的。在经过我们的充分准备之后,待开庭时,对方也意识到确实坚持不离婚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因我们手里有充分的证据)于是无奈同意离婚,法院当庭出具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达到了离婚的法律效力。庭后,我的当事人激动的对我表示万分感谢,称其终于不再面对家庭暴力的丈夫,不用再生活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中,可以去寻找新的幸福生活了。
新车尚未领牌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被驳作者:李卫华发布时间:2011-11-0909:24:39中国法院网讯李女士为其新购的汽车投保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某保险公司以李女士的车辆无号牌为由拒绝赔偿。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对该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裁判,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给李女士保险金3000余元。2010年10月16日,李女士作为被保险人,为自己新购买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自2010年10月17日0时起至2011年10月16日24时止。2010年10月18日,李女士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被保险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经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李女士负全部责任。李女士通知了某保险公司后,某保险公司确定被保险车辆的损失金额为3000余元。李女士将受损车辆交由某维修中心进行了修理,并支付了修理费3000余元。2010年10月26日,被保险车辆领取了车牌。庭审中,某保险公司辩称,对李女士在该公司投保的事实、险种和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均没有异议,但依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保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合同。有效成立的合同对缔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应由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本案中,双方对车辆损失的赔偿数额无异议,故李女士要求某保险公司支付机动车损失3000余元的诉讼请求,合法正当,法院予以支持。虽然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但某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与李女士订立保险合同时就本条款尽到提示或明确说明的义务,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该条款不发生效力,某保险公司关于被保险车辆无号牌时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免责情形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责任编辑:黎虹
七旬长舌村妇炮制绯闻名誉侵权被判道歉作者:韦华娟发布时间:2011-11-0910:32:17中国法院网讯11月9日,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妯娌之间炮制绯闻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刘某立即停止对丘某的谩骂,并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丘某当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现年均已70多岁的刘某与丘某系荔浦县荔城镇同村村民,并属同姓氏妯娌关系。近两年来,刘某多次在乡村道路上及村民娱乐的场所大肆宣扬丘某与本村一男村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对丘某进行谩骂,丘某多次向刘某的家人及村委会干部反映,但刘某仍未停止,在其所在的村里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上述事实,有村委会证明和证人梁某等九人的证词证实,并经法庭质证,刘某提出异议,认为不真实,但刘某对其异议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荔浦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所谓名誉权,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保护自己名誉不受侵害的人格权利。刘某无任何事实依据,在其所在的村民中宣扬丘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侵害了丘某的名誉权。在该村屯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丘某提供的村委会证明和证人证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法院予以采纳。因而刘某应当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向丘某赔礼道歉。为此,丘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刘某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但未造成严重后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的规定调整,刘某应停止侵害并向丘某赔理道歉,不再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第(九)、第(十)项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黎虹
孪生姐妹花被控联手诈骗26万元作者:窦娟发布时间:2011-11-0809:34:45中国法院网讯一对双胞胎姐妹,假冒拆迁办工作人员,以能办理外地进京户口为名,诈骗二十六万元。近日,该案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二〇一一年四月,被告人季锋(1978年出生)对张女士谎称其姐季颖是拆迁办工作人员,能够办理外地进京户口,并让张女士与季颖联系。后被告人季颖以办理户口为名骗取张女士人民币二十六万元(赃款已退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季颖、季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责任编辑:黎虹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判给女方的可能性非常大。
你好,如果确定孩子是他的,他就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2岁以下的孩子基本判给女方的。
交通事故赔偿可要求如下项目赔偿:住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工伤赔偿可要求如下项目赔偿: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工伤期间工资、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索要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详情你可以到我办公室面谈。
你好 可以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同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承担工伤项目的相应赔偿。
你好 首先你帮幼儿园的小朋友购买的险种具体是什么保险? 其次,这个小朋友发生的伤害是不是属于你们幼儿园所购买的保险承保范围? 再者,你给小朋友父母赔偿2000元后,对方给你打的条是不是明确以后不再追究幼儿园的责任? 建议你补充上述问题或者带着相关资料到我办公室面谈。
用户评价:谢谢您,首付为共同付款,但均以现金形式支付,房产登记只有男方名字。
用户评价:感谢
用户评价:对李律师的给予的帮助,非常感谢!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