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擅长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擅长交通事故、房地产、合同、公司法务、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及各类民、商事非诉法律事务……。现担任多家制造企业法律顾问。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深刻理解企业经营管理需求,并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劳动用工风险控制,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主办多起重大集体劳动纠纷案件。愿与社会各界朋友交流合作。
擅长:
这要看这套宿舍的性质·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您的父亲在下班后还没到家直接去了医院已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的条件。
违法·
去劳动部门投诉·
不合理·应根据过错大小,按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