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与昌乐县名人文体侵害商标权纠纷
来源:马宗垒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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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过程中,本人代理的原告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昌乐县名人文体用品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过双方反复的协商,最终达成调解。
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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