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熊何律师

广东熊何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佛山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工伤纠纷】工作时间发生工伤,律师力争获赔4.6万

来源:广东熊何律师
发布时间:2018-06-14
人浏览

【案    号】20180608民初629

【委 人】*(原告)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赔4.6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汤卓岚 律师、刘作朋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入职于佛山市**板业有限公司,从事模板工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工作期间公司与*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签订放弃购买社会保险声明,工龄有发生中断。在工作过程中压伤左前手臂,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停工留刑期为3个月。在受伤期间公司支付了部分的生活费9000元以及医疗费,但黄*无法获取较高的经济补偿金。

现在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于是委托我所代为处理。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从当事人处了解到其已经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有7年了,没有购买社保,现在发生工伤,相应的赔偿责任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当事人经过鉴定为10级伤残,为此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根据当事人所述 ,草拟了仲裁申请书,并申请立案。为了节约时间,办案人员及时的要求仲裁委出具逾期证明,到高明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由于在诉讼开庭前,当事人表示其有离职,随后再次入职,同时有签订放弃购买社保的证明,有签订劳动合同,鉴于这种情况,有一部分的赔偿额已经失去了事实依据。因此在开庭的时候,办案人员积极的和对方调解,一开始对方只愿意支付2万元,经过办案人员的努力,最终本案以46元达成了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调解书:

1、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2、用人单位赔偿4.6万元给黄*。


、争议焦点

如何认定平均工资


、律师点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按照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第一时间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否者一旦发生有关于社会保险待遇的纠纷,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广东熊何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广东熊何律师咨询。
广东熊何律师
广东熊何律师
帮助过 32311 万人好评:7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恒安瑞士大酒店写字楼151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广东熊何
  • 执业律所: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6*********40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佛山
  • 地  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恒安瑞士大酒店写字楼1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