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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无效宣告

      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

      (三)口头审理

      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合议组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四)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三种类型:

      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3.维持专利权有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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