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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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