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
一、调解协议书的概念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
二、调解协议书的分类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纠纷的分类有很多,一般以案由来算。如:离婚纠纷,合伙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等。
三、调解协议书的内容
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程序即告结束。《民事诉讼法》第97条第1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法院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相互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
四、法院调解书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诉讼请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的,调解书中也应当列明。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还应当写明第三人的主张和理由。
2、案件事实。即当事人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和双方争执的问题。
3、调解结果。即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其中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