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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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2010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来源:李斯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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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警总队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8月10日起,广西开始实施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新的计算标准在因道路交通事引起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09年度有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等统计数字,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比2009年5月1日实施的计算标准在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方面都有所提高。例如: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为15451元,提高1305元,农村居民为3980元,提高29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为10352元,提高725元,农村居为3231元,提高246元;丧葬费为14151元,提高1323元。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451


区统计局提供的二○○九年统计数字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980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35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231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2358.5


4


分 行 业 城 镇 单 位 在 岗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农、林、牧、渔业


15840





24381





24012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6835





24612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3157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1901


批发和零售业


23254


住宿和餐饮业


15853





56919






2537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78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340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99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2587




2813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0826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32451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3979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110


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2007]第44号通知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40

 

  


  注: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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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斯才
  • 执业律所:八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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