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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建材经营户法律指南

来源:吴绪会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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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市场经营户法律指南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和房地产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这无疑给建筑、建材行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消极的一面也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市场竞争的秩序混乱,企业信誉较差,合同诈骗,这对建材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及生存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建材市场经营户在追求销售量、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有必要建立起一套预防法律风险的长效机制。
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的执业经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建材市场经营户提供一些防范及解决纠纷的对策以供借鉴。
  一、规范内部管理,认清买方主体。 
建材经营户在日常的建材买卖交易中要规范内部管理,查清买方主体。一般来说,向单位主张货款比向个人主张货款要容易些,因此在交易过程中要明确材料的去向,如果确系单位使用材料,那么应该与该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在买卖合同中把包工头列为经办人,让其在买卖合同中签名。之后在供货过程中,如果无法确保单位在每一张送货单上盖章,应该让在买卖合同中签名的经办人(即包工头)签名确认。如果其他人员(如材料员等)在送货单上签名或者经办人变更时,应该让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权限的范围、授权期限并且由材料员或经办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二、谨慎签订合同,减少因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
我国《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因此建议使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议,尤其是合同的以下条款:1、价格条款 2、规格条款 3、质量标准条款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 5、建材经营户应争取把诉讼管辖地约定为自己所在地。
   三、擦亮眼睛,谨防合同诈骗。
    首先,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鉴别能力。
   其次,查询工商信息。实际上,建材经营户可以通过查询工商信息来防止受骗。              
    最后,建材经营户一旦发现受骗,应立即报案,寻找法律帮助,而不能自认倒霉,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五、留意诉讼时效,保留书面催讨凭证。
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使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得到法律保护:
1、争取欠款人在催款函上签名或盖章。
2、争取与欠款人达成还款协议。
总之,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建材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风险。建材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想尽量有效地避免风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愿意为你的事业发展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以上内容由吴绪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吴绪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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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绪会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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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吴绪会
  • 执业律所: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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