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手伸向同学 中国石油大学学生未出校门进牢门
来源:游本刚律师
发布时间:20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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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的在读学生张泽,在4个月的时间里13次“光顾”本校学生宿舍,偷盗同学财物,近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三千元。
张泽于2002年考入石油大学,本应今年毕业。据他交代,今年他感觉到自己的钱不够花,但又不愿意向家里要钱,于是把目标放在了周围的同学身上。从四月开始到八月十四日被抓获时,张泽乘同学不注意,一共“光顾”了本校十三个宿舍,偷走二十多名学生的财物,包括手机十二部,银行卡三张,现金人民币一千余元及随身听、钱包等物品,并持盗来的一张银行卡从自动取款机内盗取人民币三千二百元,所窃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九千余元。
在法庭上,张泽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没有异议。他称,自己家里并不是不给钱,但自己不愿意找家里要钱。自己盗窃来的钱用于上网、吃饭等个人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泽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盗窃罪成立。
一审宣判后,张泽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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