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化勇律师

白化勇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德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催款通知函(玻璃钢中央空调案件)

来源:白化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15
人浏览

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20050620,贵公司与山东中大空调集团德州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公司)签定了《定作合同》一份(合同号:XXXXX)。合同签定后,中大公司积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生产加工,按合同约定将产品(含补充协议增加的产品)全部送到,且贵公司已接受产品并已使用一年的时间,但贵公司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余款至今未付。

根据中大公司的特别授权,本律师做如下郑重声明:

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催款通知函后十日内及时支付所欠中大公司的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中大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祝工作顺利

 

                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化勇律师联系电话:(013905344576   

以上内容由白化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白化勇律师咨询。
白化勇律师
白化勇律师
帮助过 18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德州市德城区德兴大道883号(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白化勇
  • 执业律所: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13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德州
  • 地  址:
    德州市德城区德兴大道883号(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