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坡律师

郭敬坡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180-2234-7618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公司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1
人浏览

公司决议无效的条件

确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条件是,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撤销公司决议的条件

股东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2) 股东需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特别情况

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申请撤销,由公司推荐认可上述决议效力的其他股东、董事或者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以上内容由郭敬坡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敬坡律师咨询。
郭敬坡律师
郭敬坡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7209人好评:49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180-2234-7618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郭敬坡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4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2234-7618
  •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