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员工签名而无企业盖章能否认定企业为合同当事人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5
人浏览
【法律观点】
买卖合同的送货单、对账单等交易凭证中仅有员工签名而无企业盖章,能否认定企业为合同当事人
应由收货企业举证证明签名人不是其员工,或者由法院主动调取员工社保资料等,查证签名人是否企业员工。如果没有相关社保、工资发放等资料,或相关资料不能反映签名人是企业员工,但有其他证据证明企业授权签名人收货的,或者可构成表见代理的,亦应认定企业为债务人。
以上内容由郭敬坡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敬坡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