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纠纷的处理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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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层出不穷。由于房价总价动辄上百万,处于避税考虑,经常会出现阴阳合同设置不同的交易价格以及其他履约条款,对于在广东地区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阴阳合同的纠纷,参照有如下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在提交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一方请求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提交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登记机关按照真实价格核算或者追缴税费,导致交易税费增加,对增加部分税费的负担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由当事人 按照法律规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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