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败诉的的经验教训(借钱不还)
来源:李炳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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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老赖胜诉的经验教训
最高院:
债权人仅通过一般快递公司邮寄催收通知而无法确认送达时,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法律保护得是积极维权的人,这是一起因诉讼时效已过而败诉的案件,值得每个债权人注意!
最高院认为:
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在债权人能够提供特快专递邮件存根及内容的情况下,除非保证人有相反证据推翻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
邮寄方式是特定的,即通过邮局的特快专递。顺丰公司并非邮局,仅是一般快递公司。债权人应提供邮件回执等证据证明邮件已经到达债务人。但是债权人并未提交。诉讼时效未中断。法院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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