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舒颖律师

叶舒颖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证券投资,综合

想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的任职要求是什么?

来源:叶舒颖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0
人浏览

【高管任职要求】


     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严格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义务,防范利益输送及道德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机构兼职的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5.对于在一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以上内容由叶舒颖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叶舒颖律师咨询。
叶舒颖律师
叶舒颖律师
帮助过 53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华教大厦10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叶舒颖
  • 执业律所: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91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华教大厦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