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华南律师

俞华南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绍兴

擅长:刑事案件

盗窃罪总体思路

来源:俞华南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15
人浏览

1.刑法第264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2.立案追诉:数额达到3/2年内盗窃3/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数额较大,3年以下,3-8万。 起:3-1年;加:52

数额巨大,3-10年,8-40万。 起:3-4年;加:13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40万以上。 起:10-12年;加66

每增1次盗窃,加2-3


3.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未遂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未遂原因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既遂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1)夜间入户盗窃的;

2)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3)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累犯的除外);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5)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6)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7)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8)流窜作案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盗窃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免除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的除外):

1)归案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者归还被害人的;

2盗窃近亲属财物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以上内容由俞华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俞华南律师咨询。
俞华南律师
俞华南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662人好评: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375号B座7-9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俞华南
  • 执业律所: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46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绍兴
  •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375号B座7-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