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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钱的那点事

来源:田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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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钱的那点事

最近接连接到好几个咨询都是询问有关信用卡诈骗罪以及与银行贷款有关问题。

在日常生活当中,当有资金需要的时候找银行是我们最重要的获得渠道之一。要么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要么是我向银行申请信用卡然后通过信用卡透支来取得资金。

那么,我们向银行借钱,无法按时偿还,都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一、我们向银行申请借贷,银行同意,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借贷关系。如果借款到期不还钱,那么银行会追究我们违约责任,起诉我们返还本金加上违约利息以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等。这些都是合同违约应有之义。

法院作出了生效判决,我们做为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还是不还钱,那么最终我们将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将会受到限制以督促我们还债。

如果我们收到法院的判决故意隐瞒自己的财产不履行,将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面临牢狱之灾。

二、银行申请贷款开始,如果我们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编造了虚假的个人信息等或者有其他欺骗银行的行为,向银行成功的申请到了贷款。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这种情况构成骗取贷款罪,最高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接上一项,在我们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就编造虚假个人信息或已经不有偿还能力,或者编造虚假的理由抵押合同向银行成功申请到贷款之后消失无影,此时我们已经有没了躲避债务不还钱的念头。这种情况触犯刑法第蚕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最高将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四、如果我们在向银行成功的贷取到资金后,将该笔款项又转手借给了第三人,以此来获取高额的利息收入,这种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最高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

五、在我们向银行申请信用卡的时候,用假身份证申请的,这时候构成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最高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我们使用信用卡透支取款或者消费数额较大不还,经银行两次催收还不收超过三个月,这种情况下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

以上第一种情况是民事责任,只有在故意的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才涉及到刑事责任会坐牢;其它的四种情形都是刑事责任,要面临牢狱之灾,特别是关于信用卡的两种犯罪,在当下超前消费十分的普遍,信用卡发行量巨大,当透支消费的数额达到犯罪的标准,一旦因为收入的变化无法及时还上,那么面临银行的催收、报案是十分正常的。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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