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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来源:兰倩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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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之物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并获取收益的权利.有用益物权的自然人即为用益物权人,一般来说用益物权的标的主要是不动产,也有动产.用益物权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看看《物权法》的条文能很清楚的看出用益物权人和所有权人的区别: 
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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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兰倩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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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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