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由谁承担责任?
来源:安玉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20
人浏览
有很多民间借贷合同都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出面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这样的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还是企业承担责任呢?
第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可以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企业一并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三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要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增加履行义务的保障,以便切实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安玉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安玉辉律师咨询。
安玉辉律师
帮助过 4690人好评:54
北京市东城区新闻大厦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