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2017)
来源:郭昌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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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系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二、刑法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
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三、云南省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及量刑事幅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共一研究,确定云南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5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50000元为起点。
结合刑法264条规定,在云南省1500元至40000元的,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40000元至350000元的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50000元以上的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郭昌海律师,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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