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马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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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书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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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XXX,女,19XX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在案号为(20XX)内法民初字第XXXX号案的查封过程中,贵法院误将属于异议人的财产,当作本案被告XXXX的财产予以查封,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依法解封广州市XXX区XXX路XXXXXX

事实与理由:

   根据广州市XXX区人民法院于20XXXXXX日作出(20XX)穗云法民XX初字第XXX号的法律文书,广州市XXX区XXX路XXXXXX房归异议人XXXX所有,本法律文书已生效,而贵院于20XXXXXX日作出查封上述房屋的裁定,明显与广州市XXX区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相矛盾,贵院(20XX)内法民初字第XXXX号案中的债务人是本案的被告XXX,同时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由于XXX在债务发生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并不是与XXX一起生活,显然,上述债务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XXXX承担,贵院误将XXXX的个人财产进行查封。

综上所述,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解封上述财产,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省XX县人民法院

                                  异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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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马俊哲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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