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呢?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如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经住院治疗后死亡,则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如当事人因交通事故直接死亡,则主要包括以下项目: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

但是,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重伤害或者被害人死亡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近亲属基本上不能得到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而在单独民事诉讼中,这些诉请又可以得到支持。司法实务中,各省对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把上述作为赔偿标准的规定又较为混乱,这就造成了很多因赔偿金额问题上诉、信访等问题,损害了司法权威,破坏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