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量刑标准
来源:陈亮洁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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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数额在4000元以上的,或者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或者其它发票100份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0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10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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