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明律师

陈超明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

法律咨询
  • 陈超明
    双方协议离婚,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011-04-29
  • 陈超明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011-04-29
  • 陈超明
    写明委托的具体权限、日期,公司盖章, 写清楚委托哪个公司收款,账户、银行等,盖章。
    2011-04-29
  • 陈超明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2011-04-29
  • 陈超明
    提起诉讼,公告送达传票。 彩礼:从你描述的情况判断,要回彩礼的希望不大。 财产分配:夫妻财产平均分配。 详细情况,电话咨询。
    2011-04-29
  • 陈超明
    你跟他不需见面,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情况面谈。
    2011-03-02
  • 陈超明
    如果是女方提出,无限制;如果是男方提出,一般情况下,小孩1周岁以内,起诉离婚不会受理。另外,小孩的抚养权跟小孩的年龄及生活环境有关系,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2011-03-02
  • 陈超明
    1994年2月1日前,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2011-03-0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超明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32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6003号益田路荣超中心B座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