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秋香律师

温秋香

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三明

擅长:

法律咨询
  • 温秋香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至于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土地使用权证应该是有的。
    2010-08-17
  • 温秋香
    你好,我国婚姻法已经在1994年2月1日取消事实婚姻,所以你们只能是同居关系,对方跟别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重婚。
    2010-07-23
  • 温秋香
    你好,首先看是否有写借条,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到厦门的法院去起诉他要求还钱。不过千万要记住不要错过了诉讼时效。
    2010-06-20
  • 温秋香
    你好,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建议你尽快起诉,法律有规定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由女方抚养,再加上他有前科以及经常喝酒,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的,对你会更为有利些。等小孩2周岁以后可能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2010-06-20
  • 温秋香
    你好,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但是你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小孩所需的花费与你现在的收入有明显的差距,且对方有能力支付。(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2010-06-20
  • 温秋香
    你好,现在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是很多人还存在误解,认为结婚8年之后就算共同财产,这是以前法律的规定现在已经修改。另外必须看是否有贷款,如果有的话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2010-06-17
  • 温秋香
    你好,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情况不是很复杂,可以自己去办理无需聘请律师。如果涉及到小孩抚养权或者是财产争议比较大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办理更为妥当。
    2010-06-17
  • 温秋香
    你好,交警作出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判决书,已经超过复核期限不能上诉。如果你觉得与事实不符可以等到法院阶段一并提出。法院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综合其他材料作出判决。
    2010-06-0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温秋香
  • 执业律所: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504*********57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福建-三明
  • 地  址:
    三明市梅列区财贸大厦五楼万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