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赫律师

孙赫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综合

法律咨询
  • 孙赫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与审判无关。是否能判处实刑根据你的案情决定。具体情况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2009-03-17
  • 孙赫
    担保公司不是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2009-03-17
  • 孙赫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2009-03-17
  • 孙赫
    工作时间因第三人侵权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待犯罪嫌疑人抓获后可以再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2009-03-17
  • 孙赫
    公安机关具有刑事和行政双重职能,具有双重性质。其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2009-01-20
  • 孙赫
    仅需对漏水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009-01-20
  • 孙赫
    出卖人有义务保证交付的产品质量。若使用笔记本电脑时是正常操作,可以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并不受保修期的限制。 若在电池爆炸的同时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的话,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对损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09-01-15
  • 孙赫
    需要看您受伤程度,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就民事部分,您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009-01-1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孙赫
  • 执业律所: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99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
  •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68号华润大厦A座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