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刚律师

王学刚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宁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债权债务

法律咨询
  • 王学刚
    保管物丢失诉讼时效为一年!
    2011-02-13
  • 王学刚
    采取了什么样的破坏方式呢?
    2011-02-08
  • 王学刚
    可以考虑录音取证!
    2011-02-06
  • 王学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1-02-05
  • 王学刚
    可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起诉解决!
    2010-12-26
  • 王学刚
    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期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12-26
  • 王学刚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0-12-19
  • 王学刚
    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2010-12-1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学刚
  • 执业律所:山东宁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8*********40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济宁
  • 地  址:
    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