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胜律师

任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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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任志胜
    你好,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如果你的妻子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话,可以评到十级伤残,但注意工伤认定需由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具体流程及赔偿问题,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2012-09-07
  • 任志胜
    你好,女方出轨属于有过错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对你予以适当照顾。 关于具体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以及如何获取对方过错证据? 可联系本人咨询。
    2012-09-07
  • 任志胜
    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只能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2012-09-07
  • 任志胜
    没看懂你问题的意思,父母与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已经死亡儿子的遗产。但是作为遗产的财产应当将属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来,再予以分配。 根据你的问题,只能作以上回答,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2012-08-09
  • 任志胜
    你好,需要区分对方是否有可执行财产。如果有财产法院不执行的,可以至有关部门投诉;如果没有财产,那就需要搜集对方的财产信息。 执行本身具有一定的难度,具体可以来电咨询,可执行完毕收费。
    2012-08-09
  • 任志胜
    你好,不知道你所说的“星期一到星期五不上班的时间”是否指请假或其他原因未上班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单位可以安排调整至双休工作,但前提是不能扣除请假工资。 我国很多企业劳动用工还不规范,如有需要可以集体委托,可胜诉收费。
    2012-08-09
  • 任志胜
    你这种情况可以咨询拆迁办,了解相关拆迁补偿政策!
    2012-08-09
  • 任志胜
      你好,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情况有很多种,比如农村房屋、单位集资房、商品房土地抵押出去后建成的房子、手续不全的房子等。   但办赠与之前必须补办房产证,因此,建议至当地房管部门咨询具体情况,查证该房屋是否有办证的障碍。
    2012-06-2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任志胜
  • 执业律所: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1*********04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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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湖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