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华律师

邓晓华

律师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擅长: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
  • 邓晓华
    广告业涉及的税金 一、营业税 1、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告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广告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2、税率 营业税广告业税目的适用税率为5%。 3、营业税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二、 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按广告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教育事业建设费。 2、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营业额×3% 三、城建税税率:按营业税计算。 在市区的,税率为7%; 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四、教育费附加: 按营业税的3%计算。
    2011-12-16
  • 邓晓华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你们的情形不能再生育。
    2011-12-1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邓晓华
  • 执业律所: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0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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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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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是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建设广场B座16楼16-6